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被以“诬告陷害罪”逮捕。目前事件有了新进展,今日上午8点30分,该案在福州马尾区法院开庭。
检察院证实今日开庭事宜
代理律师称案件证人之多或创全国之最
记者昨日下午打电话到福建福州马尾区检察院核实此事,该院公诉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严晓玲事件三网民涉嫌诬告陷害案”确实将于11日开庭,但因为不是自己经办,所以不清楚具体细节。该工作人员透露,公诉科经办该案的同事已在10日下午赶往福州马尾区法院,就开庭事宜与法院进行沟通。
刘晓原律师是三名网民中游精佑的代理律师,他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已接到马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电话通知,该案将于11月11日上午8:30分开庭。刘晓原现已在福州为该案做准备。其他两位网民的律师也已抵达福州。
记者在刘晓原律师的博客中看到,其撰文称“这起诬告陷害案,由两篇文章、一个视频所引发……调查了57个证人,调取了QQ聊天记录,案卷多达十六大本。这起案件的证人之多,在诬告陷害案中,很可能创造了全国之最”。
是否“捏造事实”或成争议焦点
关键人物林秀英是否出庭未定
《“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在网上传播后出现多个版本,部分帖子在其开头部分的“重要提示”中称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林某某与卢某某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某某合伙开办的。
据游精佑的代理律师刘晓原介绍,“写手” 范燕琼在帖子描述的基本事实,都是听取林秀英的描述加以整理、修饰之后发表,其间更是请了一位境外网站的编辑“包装”,原帖子中显著的“重要提示”就是出自这位编辑之手。帖子中所称的轮奸人数“八人”,则是林秀英根据事发时聂某某房间的四人,再加唱歌的人数猜测得来,综合林秀英各种“听说”,范燕琼加工后完成了引发轰动的网贴。
至于是否“添油加醋”或者捏造莫须有的事实,刘律师强调,范燕琼交代所有都是林秀英所述。林秀英则在一份问讯笔录当中承认,帖子内容大部分是她所说。11日的庭审林秀英是否出庭,刘律师不能确定。
三位涉案人员都曾经是上访户
律师认为定“诬告陷害罪”是扩大化打击
这则名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子,经19万次转载,引来众多愤怒的评论。时至今日,记者在百度和谷歌中输入帖子标题,仍能检索出近万条相关内容。
据媒体报道,讲述帖子内容的严晓玲之母林秀英,文化程度比较低,也不懂计算机和互联网操作。她的叙述经三名网民制作后发布到互联网。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在网上引起轰动效应的帖文《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由网民范燕琼主笔。在公安局发布澄清消息后,网民游精佑“还是想对帖子有些不妥的地方做一个补充”,主动联系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制作了讲述的视频。警方在调查参与视频拍摄的人员时获悉,与游精佑一起拍摄的吴华英常常打断拍摄,停下来“教林秀英,要林秀英说得更生动一点,要感人”。该视频经过剪辑后发布到网上,形成一个观点截然相反的“新闻发布会”。
记者在网上看到,自称“民间维权人士”的范燕琼,在博客记录多起上访及维权事件。而据游精佑的代理律师刘律师介绍,“热心”的游精佑曾经当过上访户,吴华英更是因弟弟案件上访八年未果。
有媒体报道,范燕琼被逮捕后曾发表声明,表示在未对事实经过必要核实的情况下就发帖,是“不妥当的”。
刘律师认为,对三名仅仅是传播未经核实事实,仅是质疑而没有恶意网民发帖行为,动用刑罚,甚至是用“诬告陷害罪”制裁三名网民,有扩大化打击的嫌疑。 中新网11月2日电 日前,由卫生部、工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等13个部门召开会议,共同部署打击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表示,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曝光台”栏目,将对各地上报的调查处理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信息予以集中曝光,动员全社会对
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邵明立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寄递环节、进出口监管环节的假药鉴定工作,从严审批药品广告,重
点整治影响恶劣的违法广告。同时,要着力加强对互联网销售假药的查处与曝光,并将调查处理的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信息及
时上报。
邵明立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与同级邮政、海关等部门研究建立假药风险信息共享
机制,制定打击假药的具体协同工作程序,提高打击假药工作的力度和效率。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表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宣传虚假的药品广告和药品相关的信息并通过寄递渠道进行销售,
是政府监管部门遇到的新挑战、新问题,这其中既有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问题等,靠单个的职能部门已
无法完成有效的监管,必须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13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自成立以来,在部分地区已经
依法查办了一些制售假药的典型案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被以“诬告陷害罪”逮捕。目前事件有了新进展,今日上午8点30分,该案在福州马尾区法院开庭。
检察院证实今日开庭事宜
代理律师称案件证人之多或创全国之最
记者昨日下午打电话到福建福州马尾区检察院核实此事,该院公诉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严晓玲事件三网民涉嫌诬告陷害案”确实将于11日开庭,但因为不是自己经办,所以不清楚具体细节。该工作人员透露,公诉科经办该案的同事已在10日下午赶往福州马尾区法院,就开庭事宜与法院进行沟通。
刘晓原律师是三名网民中游精佑的代理律师,他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已接到马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电话通知,该案将于11月11日上午8:30分开庭。刘晓原现已在福州为该案做准备。其他两位网民的律师也已抵达福州。
记者在刘晓原律师的博客中看到,其撰文称“这起诬告陷害案,由两篇文章、一个视频所引发……调查了57个证人,调取了QQ聊天记录,案卷多达十六大本。这起案件的证人之多,在诬告陷害案中,很可能创造了全国之最”。
是否“捏造事实”或成争议焦点
关键人物林秀英是否出庭未定
《“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在网上传播后出现多个版本,部分帖子在其开头部分的“重要提示”中称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林某某与卢某某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某某合伙开办的。
据游精佑的代理律师刘晓原介绍,“写手” 范燕琼在帖子描述的基本事实,都是听取林秀英的描述加以整理、修饰之后发表,其间更是请了一位境外网站的编辑“包装”,原帖子中显著的“重要提示”就是出自这位编辑之手。帖子中所称的轮奸人数“八人”,则是林秀英根据事发时聂某某房间的四人,再加唱歌的人数猜测得来,综合林秀英各种“听说”,范燕琼加工后完成了引发轰动的网贴。
至于是否“添油加醋”或者捏造莫须有的事实,刘律师强调,范燕琼交代所有都是林秀英所述。林秀英则在一份问讯笔录当中承认,帖子内容大部分是她所说。11日的庭审林秀英是否出庭,刘律师不能确定。
三位涉案人员都曾经是上访户
律师认为定“诬告陷害罪”是扩大化打击
这则名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子,经19万次转载,引来众多愤怒的评论。时至今日,记者在百度和谷歌中输入帖子标题,仍能检索出近万条相关内容。
据媒体报道,讲述帖子内容的严晓玲之母林秀英,文化程度比较低,也不懂计算机和互联网操作。她的叙述经三名网民制作后发布到互联网。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在网上引起轰动效应的帖文《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由网民范燕琼主笔。在公安局发布澄清消息后,网民游精佑“还是想对帖子有些不妥的地方做一个补充”,主动联系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制作了讲述的视频。警方在调查参与视频拍摄的人员时获悉,与游精佑一起拍摄的吴华英常常打断拍摄,停下来“教林秀英,要林秀英说得更生动一点,要感人”。该视频经过剪辑后发布到网上,形成一个观点截然相反的“新闻发布会”。
记者在网上看到,自称“民间维权人士”的范燕琼,在博客记录多起上访及维权事件。而据游精佑的代理律师刘律师介绍,“热心”的游精佑曾经当过上访户,吴华英更是因弟弟案件上访八年未果。
有媒体报道,范燕琼被逮捕后曾发表声明,表示在未对事实经过必要核实的情况下就发帖,是“不妥当的”。
刘律师认为,对三名仅仅是传播未经核实事实,仅是质疑而没有恶意网民发帖行为,动用刑罚,甚至是用“诬告陷害罪”制裁三名网民,有扩大化打击的嫌疑。 件,初步显示了部门合作的作用。
陈竺强调,各地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
,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等各种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有效模式和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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